儀禮筆記|卷三

上課讀的

卷三

若不醴,則醮用酒

  • 博雅醮,祭也。前漢·郊祀志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可醮祭而致。

    說文冠娶禮祭。禮·冠義醮於客位。酌而無酬酢曰醮。

    昬義父親醮子而命之迎,男先於女也。父醮酌子命往迎婦,以男當倡導其女也。

  • 說文酒一宿𦏧也。玉篇甜酒也。釋名醴,禮也。釀之一宿而成,醴有酒味而已也。詩·小雅且以酌醴。饗醴,天子之飮酒也。詩詁酒之甘濁而不泲者。周禮·天官·酒正辨五齊之名,二曰醴齊。醴,猶體也。成而滓汁相將,如今恬酒。前漢·楚元王傳元王每置酒,常爲穆生設醴。師古曰:醴,甘酒也。少𩍔多米,一宿而熟。

若不醴,謂國有舊俗可行,聖人用焉不改者也。曲禮曰:「君子行禮不求變」,俗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謹脩其法而審行之。是酌而無酬酢曰醮。醴亦當爲禮。

自此已上說周禮冠子之法,自此已下至「取籩脯以降如初」,說夏殷冠子之法。

云「若不醴則醮用酒」者,案上文「適子冠於阼,三加訖,一醴於客位,是周法」。今云若不醴則醮用酒,非周法,故知先王法矣。故鄭云「若不醴謂國有舊俗可行聖人用焉不改者也。」云聖人者,卽周公制此儀禮用舊俗,則夏殷之禮是也。

前面都是醴法,現在是醮法。

醮用酒夏殷冠子用醮。經學家一種說法:嫡子用醴,庶子用醮。反對鄭玄的:並不能認為醮代表舊俗。經學家根據曲禮「君子行禮不求變俗」:1、君子不變民俗,2、君子到其他國家不變自己的俗。「去國三世,爵祿有列於朝。」三世:1、三代,2、三年

云「曲禮曰」已下者,是下曲禮文也。云「君子行禮不求變」,俗者與下文爲目,謂君子所住之國不求變彼國之俗,若衛居殷墟者也。云祭祀之禮者,若郊特牲云「殷人先求諸陽,周人先求諸陰。」求諸陽者,先合樂乃灌地,降神也;求諸陰者,謂先灌地乃合樂。若衛居殷地,用殷禮,則先合樂乃灌也。

云「居喪之服」者,謂若檀弓「周之諸矦絕旁期,降上下;殷之諸矦服旁期,不降上下。」衛居殷墟,亦不降上下也。云「哭泣之位」者,殷禮無文,亦應有異也。云「皆如其國之故」者,謂上所云皆如其故國之俗而行之。

云是者,依先王舊俗而行不改之事,向來所解引曲禮,據人君施化之法不改彼國舊俗,證此醮用酒舊俗之法也。故康誥周公戒康叔居殷墟,當用殷法,是以云「茲殷罰有倫,使用殷法,故所引曲禮,皆據不變彼國之俗,但君子行禮不求變俗有二途,若據曲禮之文,云「君子行禮不求變俗」,鄭注云「求猶務也,不務變其故俗,重本也。」謂去先祖之國,居他國。又云「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謹脩其法而審行之。」注其法,謂其先祖之制度若夏殷者,謂若杞宋之人,居鄭衛鄭衛之人,居杞宋。若據彼注,謂臣去己國居他國,不變己國之俗,是以定四年祝佗云「殷人六族在魯,啓以商政,亦不變本國之俗。」故開商政示之,皆據當身居他國,不變己國之俗,與此注引不同者,不求變俗義得兩合,故各據一邊而言也。

衛康叔何以不改殷人舊俗?小雅賔之初筵「」殷人先奏樂,周人後奏樂。毛傳說衛武公所作,先奏樂,所以沒變殷人舊俗。

云「酌而無酬酢曰醮」者,鄭解無酬酢曰醮,唯據此文而言所以然者,以周法用醮,無酬酢曰醮,案曲禮云「長者舉未釂」,鄭注云「盡爵曰釂,是醮不專於無酬酢者。」若然,醴亦無酬酢,不爲醮名者,但醴大古之物,自然質無酬酢,此醮用酒,酒本有酬酢,故無酬酢得名醮也。

云「醴亦當爲禮」者,亦上「請醴賔」之醴,故破之也。

本來是側尊異 xx,現在是房戶之間。

尊于房戶之閒,兩甒有禁。玄酒在西,加勺,南枋

房戶閒者,房西,室戶東也。禁,承尊之器也。名之爲禁者,因爲酒戒也。玄酒,新水也。雖今不用,猶設之,不忘古也。

所以鄭玄認爲左室右房。

云「禁承尊之器也名之爲禁者因爲酒戒也」者,以醴不言禁,醴非飲醉之物,故不設戒也。此用酒,酒是所飲之物,恐醉,因而禁之,故云「因爲酒戒」。若然,玄酒非飲,亦爲禁者,以玄酒對正酒,不可一有一無,故亦同有禁也。

云不忘古也者,上古無酒,今雖有酒,猶設之,是不忘古也。

洗有篚,在西,南順

放之也。儀禮·大射儀大射正執弓,以袂順左右隈。以袂向下,於弓隈順放之。

洗,庭洗。當東榮,南北以堂深。篚亦以盛勺觶,陳於洗西。南順,北爲上也。

知「洗庭洗」者,上周法用醴之時,醴之尊在房。今醮用酒,與常飲酒同,故洗亦當在庭,是以下云「賔降取爵于篚卒洗升酌」,故知洗在庭也。設洗法在設尊前,此洗亦當在設尊前設之,故此直云洗有篚在西,不言設也。若然,上不言設洗者,以其上云醮用酒,卽連云尊,文勢如此,故不言設洗。

云「當東榮南北以堂深」者,上已有文也。

云「篚亦以盛勺觶」者,周法用醴在房庭洗無篚,此用酒庭洗有篚,故周公設經辨其異者,但醴篚在房,以盛勺觶。此庭洗篚亦盛勺觶,故云亦也。

云「南順北爲上也」者,席之制有首尾者,據識之先後爲首尾。此篚亦云上者,應亦有記識爲上下,以其南順之言,故北爲上也。

始加,醮用脯醢。賔降,取爵于篚,辭,降如初。卒洗,升酌

始加者,言一加一醮也。加冠於東序,醮之於戶西,同耳。始醮亦薦脯醢。賔降者,爵在庭,酒在堂,將自酌也。辭降如初,如將冠時降盥辭主人降也。凡薦,出自東房。

云「始加醮用脯醢」者,此言與周別之事,周家三加訖乃一醴於客位,用脯醢。此加訖,卽醮於客位,用脯醢,是其不同也。但言始加醮用脯醢者,因言與周異之意。其實未行事,是以下乃始云賔降取爵于篚也。

云「加冠於東序醮之於戶西同耳」者,經不見者,嫌與周異,故辨之。其經不言冠者,醮之處卽與周同,故經不見也。

云「始醮亦薦脯醢」者,以其經云「醮用脯醢」,汎言若醮用酒,未著其節,故亦如上。周家三加始薦脯醢。

云「賔降者,爵在庭酒在堂將自酌也」者,決周家醴在房賛者,酌授賔,賔不親酌此,則賔親酌酒洗爵,故有升降也。

云「辭降如初,如將冠時降盥辭主人降也」者,欲見用醴時,直有將冠時,賔降無賔降取爵以其酌在房故也。今云如初者,唯謂如將冠降盥之事也。

云「凡薦出自東房」者,用醴時尊在房,脯醢出自東房,醮用酒,酒尊在堂,脯醢亦出自東房。鄕飲酒鄕射特牲少牢薦者皆出東房,故云凡以該之也。

醴法的薦脯醢「冠者筵西,拜受觶,賔東面荅拜。」這裏醮法「賔荅拜如初」是薦脯醢。

冠者拜受,賔荅拜如初

賛者筵于戶西,賔升揖,冠者就筵,乃酌。冠者南面拜受,賔授爵,東面荅拜,如醴禮也。於賔荅拜賛者,則亦薦之。

此經畧言拜受荅拜,不言處所面位,言如初者,以其雖用酒與周異,自外與周同,故直言如初也。是以鄭取上醴子法以言之,故言如初以結之也。

自外:除此之外。

云「於賔荅拜賛者則亦薦之」者,經直云「拜受荅拜如初」,亦不言出薦之時節,故鄭別言之,亦當如周家醴子時薦也。凡醴子醴婦,并昬禮禮賔,面位不同者,皆隨時之便,故不同也。

冠者升筵坐,左執爵,右祭脯醢,祭酒,興,筵末坐。啐酒,降筵拜,賔荅拜。冠者奠爵于薦東,立于筵西

冠者立俟賔,命賔揖之,則就東序之筵。

此經雖用醴酒,不同其於行事與周禮,醴子同,但位有異,彼一加訖入房易服訖,出房立,待賔容命。此則醮訖,立於席西待賔命爲異,皆爲更加皮弁也。

云興筵末坐啐酒者,爲醮於客位敬之故也。昬禮禮賔與聘禮禮賔在西階上,啐醴者,昬禮注云此筵不主爲飲食起聘禮注云糟醴不卒故也。冠子用醴拜此醮子,用酒亦拜者,以與醴子同是成人法拜啐,故雖用醮,亦拜啐也。

徹薦、爵,筵、尊不徹

徹薦與爵者,辟後加也。不徹筵尊,三加可相因由使也。

云「徹薦與爵者辟後加也」者,案下文云「加皮弁如初儀,再醮攝酒,其他皆如初。」酒則云攝,明因前也。除酒之外,云其他如初,明薦爵更設,是後加卒設於席前也,故知前云徹薦爵,爲辟後加也。

加皮弁如初儀,再醮攝酒,其他皆如初

攝猶整也。整酒謂撓之。今文攝爲聶。

云攝猶整也,整酒謂撓之者,案有司徹云「司官攝酒」,注云「更洗,益整頓之」,不可云洗,亦當爲撓,謂更撓攪添益整頓,示新也。

撓:攪拌。這是有酒糟的,攪拌一下就均勻了。

加爵弁如初儀。三醮,有乾肉、折俎,嚌之,其他如初。北面取脯,見于母

乾肉,牲體之脯也,折其體以爲俎。嚌,嘗之。

前二醮有脯醢,更加此乾肉折俎言嚌之者,嚌謂至齒嘗之。案下「若殺」,再醮不言攝,此經再醮言攝,三醮不言攝,則再醮之後皆有攝,互文以見義也。

云「取脯見于母」者,亦適東壁俠拜,與周同。案下文「若殺」已下云「卒醮取籩脯以降」,此亦取籩脯。乾肉曰脯。

云「乾肉牲體之脯也」者,案周禮腊人云「掌乾肉,凡田獸之脯腊」,鄭注云「大物解肆乾之謂之乾肉,若今梁州烏翅矣。」薄析曰脯捶之而施薑桂曰腶脩。若然,乾肉與脯脩別言。若今梁州烏翅者,或爲豚解而七體以乾之,謂之乾肉,及用之,將升于俎則節折爲二十一體,與燕禮同,故緫名乾肉,折俎也。

說文乾肉也。从殘肉,日以晞之。周禮•天官腊人掌乾肉,凡田獸之脯腊。大物解肆乾之,謂之乾肉。薄析曰脯,捶之而施薑桂曰鍛脩。腊,小物全乾者。易•噬嗑六三噬腊肉。腊,是堅剛之肉也。

又久也。禮•郊特牲•猶明淸與醆酒於舊澤之酒也註爲其味厚腊毒也。釋文腊,音昔。隱義云:腊,久也。久酒有毒。前漢•五行志味厚者腊毒。腊,久也。味厚者爲毒久也。

又極也。鄭語毒之酋腊者,其殺也滋速。腊,極也。

là 臘月的年終祭祀。

說文冬至後三戌,臘祭百神也。禮·月令孟冬臘先祖五祀。此周禮所謂蜡祭也。前漢·武帝紀祠門戸比臘。臘者,冬至後臘祭百神也。

陳勝傳臘月,勝之汝隂。張晏曰:秦之臘月,夏之九月。臣瓚曰:建丑之月也。

正字通風俗通:蔡邕獨斷,皆言夏曰淸祀,殷曰嘉平,周曰蜡,漢曰臘。一說月令,孟冬臘先祖五祀,自昔有之,非自漢始也。

又鄭玄月令註:臘卽周禮所謂蜡。不知臘祭先祖,蜡祭百神,二祭各別,鄭合爲一,非。

又晉博士張亮議曰:臘者,接也,祭宜在新故交接也。俗謂臘之明日爲初歲,秦漢以來有賀,此皆古之遺俗也。

zhà 年終祭祀的八𧈢蜡。禮·禮運仲尼與于蜡賔。夏曰淸祀,殷曰嘉平,周曰蜡,秦曰臘。郊特牲蜡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

說文蠅胆也。周禮·秋官·蜡氏註蜡,骨肉腐臭,蠅蟲所蜡也。月令曰:掩骼埋骴,此官之職也。

玉篇蜜滓也。陸佃云蜂之化蜜,必取匽豬之水,注之蠟房,而後成蜜。故謂之蠟者,蜜之蹠也。本草蟲白蠟。李時珍曰蠟樹,四時不凋,五月開白花,成叢結實。其蟲大如蟣蝨,延緣樹枝,食汁吐涎,剝取其渣,煉化成蠟。

又蠟梅,花名。蘇軾詩蜜蜂採花作黃蠟,黃蠟爲花亦其物。

1125 若殺,則特豚,載合升,離肺,實于鼎,設扃鼏

特豚,一豚也。凡牲,皆用左胖,煮於鑊,曰亨。在鼎曰升,在俎曰載。「載合升」者,明亨與載皆合左右。胖。離,割也。割肺者,使可祭也,可嚌也。今文扃爲鉉,古文鼏爲密。

爲何鄭玄強調「特豚,一豚也」?現殺的是殺一隻豬,

說文半體肉。玉篇牲之半體。周禮·天官·內饔凡掌共羞脩𠛬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胖,如脯而腥者。禮·內則·脯羹兔醢糜膚註膚或爲胖。又增韻脅側薄肉。禮·內則鵠鴞胖。鵠鴞胖,謂脅側薄肉也。又集韻一曰廣肉。

集韻韻會正韻𠀤蒲官切,音槃。大也。禮·大學心廣體胖。胖,猶大也。

jiōng說文外閉之關也。禮·曲禮入戶奉扃。扃,門關木也。入戶之時,兩手當心,如奉扃然,雖瞻視而不回轉,嫌於干人私也。

又車前橫木。左傳·宣十二年楚人惎之脫扃。扃,車上橫木,所以約車上之兵器。

又與鉉通。儀禮·士喪禮右人左執七抽扃。扃卽鉉字。

大扃是牛鼎,小扃是羊?鼎

xuàn說文舉鼎也。易·鼎卦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鉉,所以貫鼎而舉之也。

玉篇覆樽巾也。禮·禮器犧尊疏布鼏。

玉篇鼎蓋也。儀禮·士冠禮特豚,載合升,離肺,實于鼎,設扃鼏。鼏,鼎覆也。

上醮子用乾肉,不殺,自此至取籩脯以降,論夏殷醮子殺牲之事。殺言「若」者,是不定之辭。殺與不殺俱得云若也。

云「載,合升」者,在鼎曰升,在俎曰載,載在後,今先言載,後言升,又合字在載升之閒,通事之者,欲見在俎在鑊俱曰合也。

云「設扃鼏」者,以茅覆鼎,長則束其本,短則編其中。案冬官匠人「廟門容大扃七个」,注云「大扃,牛鼎之扃,長三尺」,又曰「闈門容,小扃,參个」,注云「小扃,膷鼎之扃,長二尺」,皆依漢禮。而知今此豚鼎之扃,當用小扃也。

云「特豚一豚也」者,此特若郊特牲之特,皆以特爲一也。

云「凡牲皆用左胖」者,案特牲少牢皆用右胖,少儀云「大牢,則以牛左肩,折九个」,爲歸胙用左,則用右而祭之。鄕飲酒鄕射「主人用右體,生人亦與祭同用右」者,皆據周而言也。此云「用左」,鄭據夏殷之法,與周異也。但士虞喪祭用左,反吉故也。

少儀:大牢則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則以羊左肩七箇犆豕則以豕左肩五箇。折,斷分之也。皆用左者,右以祭也。羊豕不言臂臑,因牛序之可知。

討論多的是「凡牲,皆用左胖」。旣肰「凡」,應該是說的所有儀禮。宋陳祥道提出質疑,其實他根本沒在鄭玄體系考慮,說醮不是夏殷禮。禮經釋例、褚寅亮、黃以周、曹元弼等根據經例:「左」應該作「右」,傳寫錯,賈疏不懂。但南北朝到賈疏應該都是左而非右。南北朝就有「文家質家左右尊尙不同」的議題,文家尙右,質家尙左。隋書禮儀志:北朝都認爲自己是文家,左宗廟而右社稷;而北周認爲自己是質家。很可能在南北朝學術,這種說法是成立的:殷是質家,尙左。淸代學者從通盤來考慮,看到的經注文都是不完美的,因此要改。

云「煮於鑊曰亨」者,案特牲云「亨于門外東方,西面,北上」,注云「亨,煮也。亨豕魚腊以鑊,各一爨。」云「誰能亨魚?溉之釜鬵。」是鑊爲亨也。

zèng 𩱠說文大釜也。一曰鼎大上小下若甑曰鬵。詩·曹風漑之釜鬵。鬵,釜屬。爾雅·釋器䰝謂之鬵。鬵,鉹也。涼州呼鉹。揚子·方言甑,自關而東謂之甗,或謂之鬵。

云「在鼎曰升在俎曰載」者,案昬禮云「特豚合升」,又云「側載」,特牲亦云「卒載加匕于鼎」,少牢云「司馬升羊實于一鼎」,皆是「在鼎曰升,在俎曰載」之文。但在鼎直有升名,在俎則升載兩稱也,故少牢云「升羊,載右胖,升豕,其載如羊」,有司徹亦云「乃升」,注云「升牲體於俎也。」是在俎升載二名也。

云「載合升」者,明亨與載皆合左右胖者,以升載並陳,又合山二者之閒,故知從鑊至俎皆合左右胖也。

云「離割也割肺者,使可祭也可嚌也」者,凡肺有二種,一者舉肺,一者祭肺。就舉肺之中復有三稱:一名舉肺,爲食而舉;二名離肺,少儀云「三牲之肺離而不提心也」;三名嚌肺,以齒嚌之——此三者皆據生人爲食而有也。就祭肺之中,亦復有三稱:一者謂之祭肺,爲祭先而有之;二者謂之忖肺,忖,切之使斷;三者謂之切肺,名雖與忖肺異,切肺則忖肺也——三者皆爲祭而有。若然,切肺離肺,指其形,餘皆舉其義稱也。

云「今文扃爲鉉古文鼏爲密」者,一部之內皆然,不從今文,故疊之也。

始醮如初

亦薦脯醢,徹薦爵,筵尊不徹矣。

始醮如初〇注亦薦至徹矣〇釋曰:云始醮如初者,此一醮與不殺同,未有所加,故云如初也。

再醮,兩豆葵菹、蠃醢,兩籩栗脯

籩是竹編的盤子,豆是罐子,脯放在籩,醢放在豆。

  • 葵。現在叫冬葵,薤叫藠頭,就是用來泡菜那個。

  • 菹 zū說文酢菜也。釋名菹,阻也。生釀之,遂使阻于寒溫之閒,不得爛也。詩·小雅疆埸有瓜,是剝是菹。禮·祭統水草之菹。芹茆之屬。矦鯖錄細切曰齏,全物曰菹,今中國皆言齏,江南皆言菹。

    jiē 澤生草曰菹。孟子驅蛇龍而放之菹。

  • 蠃。luó玉篇蜯屬。易·說卦離爲蠃爲蚌。爾雅·釋魚蠃,小者蜬。蠃,大者如斗,出日南漲海中,可以爲酒杯。山海經槐江之山,丘時之水出焉,其中多蠃母。郭璞·江賦鸚蠃蜁蝸。南洲異物志曰:鸚鵡螺,狀如覆杯,頭如鳥,頭向其腹視似鸚鵡,故以爲名。

  • 醢。醢,肉汁也。禮·曲禮毋歠醢。醢,肉醬也。醬宜鹹,客若歠之,則是醬淡也。周禮·天官醢人掌四豆之實,醓醢、蠃醢、蠯醢、蜃蚳醢、兔醢、魚醢、鴈醢。凡作醢者,必先膊乾其肉,乃後莝之,雜以粱麴及鹽,漬以美酒,塗置甁中,百日則成。鄭司農曰:無骨曰醢。

  • 籩。爾雅·釋器竹豆謂之籩。籩,以竹爲之,口有籐緣,形制如豆,亦受四升,盛棗、栗、桃、梅、蔆芡、脯脩、膴鮑、糗餌之屬,祭祀、燕享所用。詩·豳風籩豆有踐。儀禮·士冠禮旨酒令芳,籩豆有楚。左傳·昭六年季孫宿如晉,晉矦享之,有加籩。籩豆之數多于常禮。

蠃醢,螔蝓醢。今文蠃爲蝸。

此二豆二籩增數者,爲有殺牲,故盛其饌也。案鄭注周禮醢人云:「細切爲虀,全物若䐑,爲菹作醢,及臡者,先膊乾其肉,乃後莝之,雜以梁麴,及鹽漬以美酒,塗置甀中百日,則成矣。」是作醢及菹之法也。

虀 jī

䐑 dié

莝 cuò

麴 qū

甀 zhuì

云「蠃醢螔蝓醢」者,爾雅文。

三醮,攝酒如再醮,加俎嚌之,皆如初,嚌肺

  • 嚌。說文嘗也。書·顧命太保受同祭嚌。太保旣拜而祭,旣祭受福,嚌至齒,則王亦至齒。禮·雜記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嚌之。

攝酒如再醮,則再醮亦攝之矣。「加俎嚌之」,嚌當爲祭,字之誤也。祭俎如初,如祭脯醢。

云「攝酒如再醮則再醮亦攝之矣」者,周公作經取省文,再醮不言攝酒,以三醮如之,則再醮攝之可知,故鄭云「再醮亦攝之矣」。

云「加俎嚌之嚌當爲祭字之誤也」者,經有二嚌,不破「如初嚌」之嚌,唯破「加俎嚌之」,字者,以祭先之法,祭乃嚌之,又不冝有二嚌,故破加俎之嚌爲祭也。

爲何之前不破?「三醮有乾肉、折俎,嚌之」要改嗎?賈疏邏輯有點問題,儀禮正義到禮書通故都反對他,老師覺得兩從可也。

云「祭俎如初如祭脯醢」者,以三醮唯祭俎之肺不復祭脯醢也。若然,前不殺之時,一醮徹脯醢爲辭,再醮之脯醢,至再醮不言徹脯醢者,以三醮上唯加乾肉,不薦脯醢,故不徹也。今殷亦然,一醮徹薦辭,至再醮,亦不徹薦,直徹爵而已。亦爲三醮,以不加籩豆,加牲俎,是以祝辭一醮亦云嘉薦,至三醮者,直云「籩豆有楚」,「楚,陳列貌」,是三醮不加籩豆明文也。

卒醮,取籩脯以降,如初

此取籩脯見母,與前不異,上周法與不殺,皆不云籩者,上皆直薦脯醢,不云籩豆;此若殺云兩籩,故云籩脯。若然,旣殺有俎肉,而取脯者,見其得禮而已,故不取俎肉;如若得束帛者,不須取脯,是以冠禮禮賔得束帛皆不取脯也。

若孤子,則父兄戒宿

父兄,諸父諸兄。

上陳士有父加冠禮訖,自此至「東塾北面」,論士之無父,自有加冠之法也。周公作文於此乃見之者,欲見周與夏殷,孤子同冠於阼階,禮之於客位,唯一醮三醴不同耳。是以作經言其與上異者而已。

言「父兄諸父諸兄」者,以其上文,父兄非直戒宿而已,故知此是諸父諸兄,非己之親父親兄也。

父兄一定有「親兄」嗎?如果有親兄,則他不是嫡子,不能在阼階冠。

冠之日,主人紒而迎賔,拜揖讓,立于序端,皆如冠主,禮於阼

冠主,冠者親父,若宗兄也。古文紒爲結,今文禮作醴。

云主人紒而迎賔者,卽上采衣紒是也。

云「拜揖讓立于序端」者,謂主人出,先拜,賔荅拜訖,揖讓而入于廟門。旣入門,又三揖,至階,又三讓而升堂,乃立于東序端。賔升立西序端,一皆如上父兄爲主人,故作文省畧,緫云「揖讓立于序端,皆如冠主也。」

云「禮於阼」者,別言其異者也。

云「今文禮作醴」者,鄭不從今文者,以其言醴則不兼於醮,言禮則兼醴醮二法故也。

凡拜,北面于阼階上,賔亦北面于西階上,荅拜

此亦異於父在者。云「凡拜」者,謂初拜至及啐拜之等,賔主皆北面;與父在時拜于筵西南面,賔拜于序端東面爲異也。

這裏說的冠者拜。

若殺,則舉鼎陳于門外,直東塾,北面

孤子得申禮盛之。父在有鼎,不陳於門外。

云「若殺」者,有則殺,無則已,故云若不定之辭也。言「舉鼎」者,謂於廟門外之東壁鑊所,舉至廟門外之東,直東塾二鼎,豚魚腊鼎,皆北向,相重而列之也。

相重而列之:一對一對地放。

案上文父在亦有殺法,今鄭云「孤子得申禮盛之」者,不爲殺起止爲陳鼎于外,而言鄭知父在有鼎不陳於外者,以上文若殺,直云特豚載合升不辨外內孤子,乃云舉鼎陳于門外,類于上父在陳鼎,不於門外也。凡陳鼎在外者,賔客之禮也。在內者,家私之禮也,是在外者爲盛也。今孤子則陳鼎在外,故云孤子得申禮盛之也。

後來批評鄭玄,這些禮比前面還盛大,怎麼會是殷禮。

若庶子,則冠于房外,南面,遂醮焉

房外,謂尊東也。不於阼階,非代也。不醮於客位,成而不尊。

上已言三代適子冠禮訖,此經論庶子加冠法也。周公作經於三代之下言之,則三代庶子冠禮,皆於房外,同用醮矣。但不知三代庶子各用幾醮耳。今於周之適子三加一醴,夏殷適子三加三醮,是以下文祝辭三醴一,而醮三,皆爲三代而爲言。至於三代庶子,皆不見別辭,則周之庶子冝依適子,用一醮;夏殷庶子,亦依三醮。三代適子有祝辭,言庶子則無。故下文注云「凡醮者不祝」。

知「房外謂尊東也」者,上陳尊在房戶之閒,案鄕飲酒「賔東則東」,則尊東,明此亦於尊東也。

這裏是庶子,用醮,所以在尊東。

云「不於阼階非代也」者,案下云「適子冠於阼以著代也。」明庶子不於阼,非代故也。

云「不醮於客位成而不尊」者,下云醮於客位加有成也。是適子於客位成而尊之,此則成而不尊,故因冠之處遂醮焉。

冠者母不在,則使人受脯于西階下

內則云「舅沒,則姑老,若死,當云沒,不得云不在,且母死,則不得使人受脯。」今言不在者,或歸寧,或疾病也。使人受脯爲母生在於後見之也。

戒賔曰:「某有子,某將加布於其首,願吾子之教之也。」

吾子,相親之辭。吾,我也。子,男子之美稱。古文某爲謀。

自此至唯其所當者,周公設經直見行事。恐失次第。不言其辭,今行事旣終,緫見戒賔醮及爲字之辭也。

云「某有子」,某者,上某主人名,下某子之名。加布,初加緇布冠也。

云「願吾子之教之也」者,卽此以加冠行禮爲教之也。

云「吾子相親之辭吾我也」者,謂自已身之子,故云吾子相親之辭也。

云「子男子之美稱」者,古者稱師曰子,又公羊傳云「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是子者男子之美稱也。今請賔與子加冠,故以美稱呼之也。

賔對曰:「某不敏,恐不能共事,以病吾子,敢辭。」

病,猶辱也。古文病爲秉。

主人曰:「某猶願吾子之終教之也。」賔對曰:「吾子重有命,某敢不從。」

敢不從許之辭。

宿曰:「某將加布於某之首,吾子將莅之,敢宿。」賔對曰:「某敢不夙興。」

莅,臨也。今文無對。

始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

令、吉,皆善也。元,首也。

注令吉至首也〇釋曰:元首,左傳曰「先軫入狄師而死之,狄人歸,先軫之元。」是元爲首。又尚書云「君爲元首。」亦是元爲首也。

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

爾,女也。旣冠爲成德。祺,祥也。介、景,皆大也。因冠而戒,且勸之女如是,則有壽考之祥大女之大福也。

注爾女至福也〇釋曰:云「旣冠爲成德」者,案冠義旣冠責以父子君臣長幼之禮,皆成人之德。

云「祺祥也」者,祺訓爲祥,祥又訓爲善也。

云「因冠而戒」者,則經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是也。

云「且勸之」者,卽經云「壽考惟祺,介爾景福」是也。

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

辰,子丑也。申,重也。

再加至爾服〇注辰子至重也〇釋曰:上云令月吉日,此云吉月令辰互見其言,是作文之體,無義例也。

云「辰子丑也」者,以十幹配十二辰,直云辰子丑明有幹可知,卽甲子乙丑之類,畧言之也。

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

胡,猶遐也,遠也。遠,無窮。古文眉作麋。

羅迪軒的札記

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咸加爾服

正,猶善也。咸,皆也。皆加女之三服,謂緇布冠、皮弁、爵弁也。

兄弟具在,以成厥德

厥,其。

黃耇無疆,受天之慶。」

黃,黃髮也。耇,凍梨也。皆壽徵也。疆,竟。

注黃黃至疆竟〇釋曰:爾雅云「黃髮齯齒,故以黃爲黃髮也。」

云「耇凍梨」者,爾雅云「耇,老壽也。」此云「耇凍黎」者,以其面似凍黎之色故也。

醴辭曰:「甘醴惟厚,嘉薦令芳

嘉,善也。善薦,謂脯醢芳香也。

醴辭至令芳〇注嘉善至香也〇釋曰:謂脯醢爲善薦芳香者,謂作之依時,又造之依法,故使芳香而善也。

拜受祭之,以定爾祥。承天之休,壽考不忘。」

休,美也。不忘長有令名。

醮辭曰:「旨酒旣淸,嘉薦亶時

亶,誠也。古文亶爲癉。

始加元服,兄弟具來。孝友時格,永乃保之

善父母爲孝,善兄弟爲友。時,是也。格,至也。永,長也。保安也行此乃能保之今文格爲嘏凡醮者不祝

感覺這一段可以用來當尙書的注

注善父至不祝〇釋曰:「善父母爲孝善兄弟爲友」者,爾雅文不言善事父母,善事兄弟者,欲見非,且善事兄弟而亦爲兄弟之所善者,諸行周備之意也。

云「凡醮者不祝」者,案上文前後例,周與夏殷冠子法,其加冠祝辭三節,不辨三代之異,則三代祝辭同可知也。至於周醮之辭,三等別陳之者,以其數異辭,冝不同故也。若然,醮辭唯據適子而言,以其將著代重之故,備見祝辭也。此注云「凡醮者,不祝者,言凡謂庶子也,旣不加冠於阼,又不禮於客位,無著代之理,故畧而輕之也。」亦不設祝辭者,曾子問注云「凡殤,不祭之類也。」其天子冠禮祝辭,案大戴禮公冠篇「成王冠周公,爲祝詞,使王近於人,遠於天,嗇於時,惠於財,其辭旣多,不可具載,其諸矦無文,葢亦有祝辭,異於士也。」

再醮曰旨酒,旣湑嘉,薦伊脯

湑,淸也。伊,惟也。

注湑淸也伊惟也〇釋曰:湑泲酒之稱,故伐木詩云「有酒湑我」,注云「湑,莤之文。」鳧鷖詩云「爾酒旣湑」,注云「湑,酒之泲者。」是湑爲淸也。

云「伊惟也」者,助句辭非爲義也。

乃申爾服禮儀有序,祭此嘉爵,承天之祜

祜,福也。

三醮曰:「旨酒令芳,籩豆有楚

旨,美也。楚,陳列之貌。

注旨美至之貌〇釋曰:楚茨詩亦云「籩豆有楚」,注云「楚陳列之貌。」是用其再醮之籩豆,不增改之,故云有楚也。

咸加爾服,肴升折俎

「肴升折俎」,亦謂豚。

注肴升至謂豚〇釋曰:云折俎者,卽謂折上,若殺之豚也。

承天之慶,受福無疆。字辭曰:「禮儀旣備,令月吉日,昭告爾字

昭,明也。

字辭至爾字〇釋曰:此字文在三代之下而言,則亦遂三代字辭同,此辭賔直西序,東面,與子爲字時言之也。

爰字孔嘉,髦士攸冝

爰,於也。孔,甚也。髦,俊也。攸,所也。

冝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當

于,猶爲也。假,大也。冝之是爲大矣。伯仲叔季,長幼之稱,甫是丈夫之美稱,孔子爲尼甫,周大夫有嘉甫,宋大夫有孔甫,是其類甫字,或作父。

冝之至所當〇釋曰:云「伯某甫」者,某若云嘉也。但設經不得定言人字,故言甫,爲且字,是以禮記諸矦薨復曰臯某甫復,鄭云「某甫且字,以臣不名,君且爲某之字呼之,旣此某甫立爲且字,言伯仲叔季者,是長幼次第之稱,若兄弟四人,則依次稱之,夏殷質則積仲周文,則積叔,若管叔霍叔之類是也。

云「唯其所當」者,二十冠時與之作字,猶孔子生三月名之曰丘,至二十冠而字之曰仲尼,有兄曰伯居,第二則曰仲但殷質,二十爲字之時,兼伯仲叔季呼之;周文,二十爲字之時,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云「五十以伯仲,周道也。」是呼伯仲之時則兼二十字,而言若孔子生於周代,從周禮,呼尼甫至五十去甫,以尼配仲而呼之曰仲尼是也。若然,二十冠而字之未呼伯仲叔季,今於二十加冠而言者,一則是殷家,冠時遂以二十字呼之,二則見周家,若不死至五十乃加而呼之,若二十已,後死雖未滿五十,卽得呼伯仲,知義然者,見慶父,乃是莊公之弟,桓六年莊公生,至閔公二年慶公死時,莊公未滿五十慶父,乃是莊公之弟時,未五十慶父死,號曰共仲,是其死後雖未五十,得呼仲叔季,故二十冠時,則以伯仲叔季,當擬之,故云唯其所當也。

〇注干猶至作父〇釋曰:知甫是丈夫之美稱者,以其人之賢愚,皆以爲字,故隱元年公及邾儀父盟于蔑,穀梁傳云「儀,字也。父,猶傅也。男子之美稱也」是也。

云「孔子爲尼甫」者,哀十六年孔丘卒,哀公誄之曰「哀哉尼甫」因字號謚曰尼甫也。

云「周大夫有嘉甫」者,桓公十五年,天王使嘉甫來求車是也。

云「宋大夫有孔甫是其類」者,案左氏傳桓二年「孔父嘉爲司馬」是也。鄭引此者,證有冠而爲此字之意,故云是其類也。又甫字,或作父者,字亦通。或尼甫、嘉甫、孔甫等見爲父字者也。

屨夏用葛,玄端,黑屨,靑絇,繶純,純博寸

屨者,順裳色。玄端,黑屨,以玄裳爲正也。絇之言拘也。以爲行戒,狀如刀衣鼻在屨頭繶縫中,紃也,純緣也,三者皆靑。博,廣也。

屨夏至博寸〇注屨者至廣也〇釋曰:自此至繐屨論三服之屨,不於上,與服同陳者,一則屨用皮葛,冬夏不同,二則屨在下,不冝與服同列,故退在於此。此言夏用葛,下云冬皮,則春冝從夏,秋冝從冬,故舉冬夏寒暑,極時而言。魏地以葛屨屨霜剌褊也,云屨者,順裳色者,禮之通例。衣與冠同,屨與裳同,故云順裳色也。

云「玄端黑屨以玄裳爲正也」者,以其玄端有玄裳、黃裳、雜裳,經唯云玄端黑屨,與玄裳同色,不取黃裳雜裳,故云以玄裳爲正也。

云絇之言拘也,以爲行戒者,以拘者,自拘持之言,故云以爲行戒也。

云狀如刀衣鼻在屨頭者,此以漢法言之今之屨頭見有下鼻似刀衣鼻,故以爲況也。

云繶縫中紃也者,謂牙底相接之縫中有絛紃也。

云純緣也者,謂繞口緣邊也。

云皆靑者,以經三者同云靑也。

云博廣也者,謂純所施,廣一寸也。

素積白屨,以魁柎之,緇絇繶純,純博寸

魁,蜃蛤柎注者。

素積至博寸〇注魁蜃蛤柎注者〇釋曰:以魁蛤灰柎之者,取其白耳。

云魁蜃蛤者,魁卽蜃蛤一物,是以周禮地官掌蜃「掌共白盛之蜃」,鄭司農云「謂蜃炭」,引此士冠「白屨以魁柎之」,玄謂「今東萊用蛤謂之乂灰」云是也。

云柎注者,以蛤灰塗注於上,使色白也。

爵弁、纁屨、黑絇、繶純,純博寸

爵弁,屨以黑爲飾,爵弁尊其屨飾以繢次。

爵弁至博寸〇注爵弁至繢次〇釋曰:案此三服見屨不同,何者?玄端以衣見屨以玄端有黃裳之等,裳不得舉裳見屨,故舉玄端見屨也。皮弁以素積見屨,屨裳同色,是其正也。爵弁旣不舉裳,又不舉衣,而以爵弁見屨者,上陳服已言纁裳裳色,自顯以與六冕同玄衣纁裳與冕服之嫌,故不以衣裳,而以首服見屨也。

云「爵弁屨以黑爲飾爵弁尊其屨飾以繢次」者,案冬官畫繢之事云「靑與白相次,赤與黑相次,玄與黃相次」,鄭云「此言畫繢六色,所象及布采之第次。繢以爲衣。」又云「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靑謂之黻。」鄭云「此言剌繡采所用繡,以爲。裳此是對方爲繢次,比方爲繡次。」案鄭注屨人云「複下曰舄,禪下曰屨」,又注云「凡舄之飾如繢之次,凡屨之飾如繡之次也」者,卽上黑屨以靑爲絇繶純白屨,以黑爲絇繶純,則白與黑黑與靑爲繡次之事也。今次爵弁纁屨纁,南方之色,赤不以西方,白爲絇繶純,而以北方黑爲絇繶純者,取對方繢次爲飾舉舄者,尊爵弁,是祭服故飾與舄同也。

冬,皮屨可也

冬皮屨可也〇釋曰:冬時寒,許用皮,故云可也。

不屨繐履

繐屨喪屨也。縷不灰治曰繐

不屨繐屨〇注繐屨至曰繐〇釋曰:案喪服記云繐衰四升,有半繐衰,旣是喪服,明繐屨亦是喪屨,故鄭云「喪,屨也。」

云「縷不灰治曰繐」者,斬衰冠六升,傳云「鍛而勿灰」,則四升半不灰治可知。言此者,欲見大功未可以冠子,恐人以冠子,故於屨末因禁之也。

記冠義

記冠義〇釋曰凡言記者,皆是記經不備,兼記經外遠古之言。鄭注燕禮云「後世衰微,幽厲尤甚,禮樂之書,稍稍廢棄,葢自爾之後有記乎?」又案喪服記子夏爲之作傳,不應自造,還自解之記,當在子夏之前孔子之時未知定誰所錄。云冠義者,記士冠中之義者記時不同,故有二記此則在子夏前。其周禮考工記六國時所錄,故遭秦燔滅。典籍有韋氏、雕氏,闕其記,則在秦漢之際,儒者加之,故王制有正聽之棘木之下異時所記,故其言亦殊也。

始冠,緇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齊則緇之。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聞也。」冠而敝之可也

大古,唐虞以上,緌纓飾,未之聞,大古質,葢亦無飾,重古始冠,冠其齊冠。白布冠,今之喪冠是也。

始冠至可也〇注大古至是也〇釋曰:此經直言加緇布冠,不言有緌無緌,又不言加冠之後,此緇布冠更著,以不故言不緌不更著之事也。

云「大古冠布」者,謂著白布冠也。

云「齊則緇之」者,將祭而齊則爲緇者,以鬼神尚幽暗也。

云「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聞也」者,孔子時有緌者,故非時人緌之諸矦,則得著緌。故玉藻云「緇布冠,繢緌諸矦之冠也。」鄭云「尊者,飾也,士冠不得緌也。」

云「冠而敝之可也」者,據士以卜冠時用之,冠訖,則敝經之不復著也。若庶人猶著之,故云「彼都人士,臺笠緇撮。」是用緇布冠籠其髮,是庶人常服之矣。

云「大古唐虞以上」者,此郊特牲皆陳三代之冠。云牟追章甫委貌之等,鄭注郊特牲云三代改制,齊冠不復用也。以白布冠質以爲喪冠也。三代旣有此,明大古是唐虞已上可知。

云「未之聞大古質葢亦無飾」者,此經據孔子時非其著緌,未知大古有緌以不,故鄭云「大古質無飾也」。

云「重古始冠冠其齊冠」者,以經云始冠緇布之冠,卽云大古冠布,則齊冠一也。故鄭云「冠其齊冠」也。

云「白布冠者今之喪冠是也」者,以其大古時吉凶同服,白布冠未有喪冠,三代有牟追之等,則以白布冠爲喪冠。若然,喪服起自夏禹以下也。

適子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

醮,夏殷之禮。每加於阼階,醮之於客位,所以尊敬之,成其爲人也。

三加彌尊,論其志也

彌,猶益也。冠服後加益尊,論其志者,欲其德之進也。

適子至成也〇注醮夏至人也〇釋曰:此記人說夏殷法,可兼于周,以其於阼及三加皆同,唯醮醴有異。故知舉二以見一也。

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名者質,所受於父母。冠成人益文,故敬之也。今文無之。

冠而至名也〇注名者至無之〇釋曰:案內則云「子生三月,父名之不言母」今云受於父母者,夫婦一體,受父卽是受於母,故兼言也。

云「冠成人益文」者,對名是受於父母爲質,字者,受於賔爲文,故君父之前稱名,至於他人稱字也,是敬定名也。

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

委,猶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章,明也。殷質,言以表明丈夫也。甫或爲父,今文爲斧。毋,發聲也,追猶堆也。夏后氏質,以其形名之。三冠皆所服以行道也,其制之異同,未之聞。

委貌至道也〇釋曰:記人歷陳此三代冠者,上緇布冠也。諸矦已下始加之冠,此委貌之等記人,以經有緇布冠、皮弁、爵弁、玄冠,故還記緇布冠以下四種之冠,以解經之四者。此委貌卽解經「易服服玄冠」是也。

〇注委猶至之聞〇釋曰:云「今文爲斧」者,義無取,故疊之不從也。

云「毋發聲也」者,若在上謂之發聲,在下謂之助,句義無取,則是發聲也。

云「三冠皆所常服以行道」者,以釋經三代,皆言道,是諸矦朝服之冠在朝,以行道德者也。

云「其制之異同未之聞」者,委貌玄冠,於禮圖有制,但章甫、毋追相與異同未聞也。

周弁,殷冔,夏收

弁名出於槃,槃,大也,言所以自光大也。冔名出於幠,幠,覆也,言所以自覆飾也。收,言所以收斂髮也。其制之異,亦未聞。

注弁名至未聞〇釋曰:又歷陳此三者,欲見三代加冠皆有弁。

云「周弁」者,弁是古冠之大號,非直含六冕,亦兼爵弁,於其中見士之三加之冠者,爵弁者,故云弁,弁者冠名也。

云「弁名出於槃槃大也」者,無正文,鄭以意解之。論語云「服周之冕」,以五色繅服有文飾,則知有德,故云言所以自光大也。

云「冔名出於幠幠覆也言所以自覆飾也收言所以收斂髮也」者,皆以意解之也。

云「制之異亦未聞」者,案漢禮器制度,弁冕,周禮弁師相參。周之冕以木爲體,廣八寸,長尺六寸,績麻三十升布爲之,上以玄,下以纁,前後有旒,尊卑各有差等。天子玉笄朱紘,其制可聞。

云「未聞」者,但夏殷之禮亡,其制與周異,亦加上未聞也。

三王共皮弁素積

質不變。

注質不變〇釋曰:此亦三代,自天子下至士,皆是再加。當在周弁三加之上退之在下者,欲見此是三代之冠百王同之無別代之稱也,故郊特牲云「三王共皮弁」,注云「所不易於先代,故孝經亦云百王同之不改易也。」若然,百王同之言三王共者,以損益之極,極於三王,又上三冠,亦據三代,故云三王其皮弁,其實先代後代,皆不易,是以鄭云「質不變」也。

無大夫冠禮,而有其昬禮,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禮之有

據時有未冠而命爲大夫者,周之初禮,年未五十而有賢才者,試以大夫之事。猶服士服行士禮。二十而冠,急成人也。五十乃爵,重官人也。大夫或時改取,有昬禮是也。

無大至之有〇釋曰:此經所陳,欲見無大夫冠禮之事。有大夫冠禮記者非之。

〇注據時至是也〇釋曰:鄭云據時有未冠而命爲大夫者,言周末作記之時,有二十已前未加冠而命爲大夫者,記非之也。

云「周之初禮年未五十而有賢才者,試以大夫之事,猶服士服行士禮」者,鄭解「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是古者未有周大夫有冠禮,故非之。此鄭云「未五十」,則二十已士,或有未二十有賢才,亦得試爲大夫者,故喪服殤卜功章云「大夫爲昆弟之長殤」,鄭云「大夫爲昆弟之長殤小功,謂士若不仕」,以此知爲大夫無殤服,言爲大夫無殤服,謂兄殤在小功,則兄十九已下死大夫,則十九已下旣爲兄殤服,已爲大夫,則早冠矣。大夫冠而不爲殤故也。雖早冠亦行士禮,而冠是大夫,無冠禮也。

云「二十而冠急成人也五十乃爵重官人也」者,解試爲大夫二十,則其爵命要待五十意也。

云「大夫或時改娶有昬禮」者,釋經而有其昬禮,以其三十而取,五十乃命爲大夫,則昬時猶爲士,何得有大夫昬禮乎。五十已後容改娶,故有大夫昬禮也。若然,案下文「古者,生無爵」,鄭云「古謂殷」,此經以古爲周初者,下云「古者生無爵」,對周時士生有爵,故知古者生無爵據殷也。今此云古者,以周末時大夫冠,對周初時無,若以古者爲殷時,則周家有大夫冠禮,何得言周末始有乎。明古者據初而言也。

公矦之有冠禮也。夏之末造也

造,作也。自夏初以上,諸矦雖父死子繼,年未滿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禮。五十乃命也。至其衰末,上下相亂,篡殺所由生,故作公矦冠禮以正君臣也。坊記曰「君不與同姓同車,與異姓同車不同服」,示民不嫌也。以此坊民,民猶得同姓以殺其君也。

公矦至造也〇注造作至君者〇釋曰:記人言此者,欲見夏初已上,雖諸矦之貴,未有諸矦冠禮,猶依士禮。故記之於士冠篇末也。

云「自夏初以上」者,以經云公矦之有冠禮,夏之末造,明夏初未有言以上者,夏以前唐虞之等亦未有諸矦冠禮也。未滿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禮,五十乃命也者,旣云服士服,行士禮,亦如上文「五十而後爵,何公矦冠禮之有」,以其與大夫同未五十服,行士禮也。

云「至其衰未上下相亂至以正君臣也」者,解經「夏之末造,公矦冠禮也。」引坊記者,欲見夏末以後,制諸矦冠禮,以防諸矦相篡弒之事也。

云「同車」者,謂參乘爲車右及御者也。云不同服者,案玉藻云「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又云「僕右恒朝服君」,則各以時事服,是不同服。此謂非在軍時,若在軍時,君臣同服,韋弁服也。

天子之元子猶士也。天下無生而貴者也

元子,世子也。無生而貴,皆由下升。

天子至者也〇注元子至下升〇釋曰:此記者,見天子元子冠時亦依士冠禮,故於此兼記之也。天子之元子,雖四加與十二而冠,其行事猶依士禮,故云猶士也。元子尚不得生而貴,則天下之人亦無生而貴者也。

云「無生而貴皆由下升」者,天子元子冠時行士禮,後繼世爲天子,是由下升。自餘天下之人,從微至著,皆由下升也。

繼世以立諸矦,象賢也

象,法也。爲子孫能法先祖之賢,故使之繼世也。

繼世至賢也〇釋曰:記此者欲見上言天子之子冠行士禮,此諸矦之子冠亦行士禮,以其士之子恒爲士,有繼世之義,諸矦之子亦繼世,象父祖之賢,雖繼世象賢,亦無生而貴者,行士冠禮,故記之於此也。

云「能法先祖之賢」者,凡諸矦出封,皆由有德。若周禮典命云「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出爲五等,諸矦卽爲始封之君。」是其賢也。於後子孫繼立者,皆不毀始祖之廟,是象先祖之賢也。

以官爵人,德之殺也

殺猶衰也。德大者爵以大官,德小者爵以小官。

以官至殺也〇注殺猶至小官〇釋曰:記人記此者,欲見仕者從士至大夫而冠,無大夫冠禮者也。

云「以官爵人」者,以用也,謂用官爵命於人也。

云「德之殺也」者,殺衰也,以德大小爲衰殺,故鄭云德大者爵以大官,德小者爵以小官。官者,管領爲名,爵者,位次高下之稱也。

死而謚,今也。古者生無爵,死無謚

今謂周衰記之時也。古謂殷,殷士生不爲爵,死不爲謚,周制以士爲爵,死猶不爲謚耳。下大夫也。今記之時,士死則謚之,非也。謚之由魯莊公始也。

死而至無謚〇注今謂至始也〇釋曰:記人記此者,欲見自上所陳冠禮,以士爲本者,由無生而貴,皆從士賤者,而升也。

云「死而謚今也」者,據士生時雖有爵,所不合有謚,若死而謚之,正謂今周衰之時也。

云「古者生無爵死無謚」者,古謂殷以前,夏之時,士生無爵,死無謚,是士賤。今古皆不合,有謚也。鄭云「今謂周衰記之時也」者,以記者自云今也。明還據周衰記之時,案禮運云「孔子曰我觀周道,幽厲傷之,是周衰也。自此已後,始有作記,故云周衰記之時也。

云「古謂殷者,周時士有爵,故知古謂殷,云殷士生不爲爵,死不爲謚者,對周士生有爵死,猶不謚也。

云「周制以士爲爵死,猶不謚耳。下大夫也。」者,案周禮掌客職云「羣介行人宰史,以其爵等爲之,牢禮之陳數。」鄭注云「以命數,則參差難等,畧於臣用爵而已。」羣介行人皆士,故知周士有爵,雖有爵死猶不謚,卿大夫已上則有謚也。

云「今記之時士死則謚之非也」者,解經死而謚今也。

云「謚之由魯莊公始也」者,案禮記檀弓云「魯莊公及宋人戰于乘丘縣,賁父御十國爲右,馬驚,敗績,公墜佐車授綏公曰:『未之卜也。』縣賁父曰:『他日不敗績,而今敗績,是無勇也。遂死之。圉人浴馬,有流矢在白肉,公曰非其罪也。』遂誄之士之有誄,自魯莊公始也。」若然,作記前莊公誄士,至記時,亦行之,故此禮云死而謚今也。故鄭云「今謂周衰之時也。」案郊特牲云「死而謚之今也。古者生無爵,死無謚。」鄭注云「古謂殷以前也。大夫以上乃謂之爵死有謚也。」以此而言,則殷大夫以上死有謚,而檀弓云「幼名冠字五十伯仲死謚周道也」者,殷已前皆因生號爲謚,若堯舜湯之屬是也。因生號以謚,故不得謚名。周禮死則別爲謚,故云死謚周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