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曆志筆記|宋書

志序

主要在說司馬遷、班固的傳統。

何承天《宋書》志十五篇,是在接續司馬彪《漢志》。(晉書也說接續司馬彪)

律曆上

幅、尺、尋、匹、粟、分、銖、兩、斤、鈞等計量單位的數字來由。

候氣:

冬至陽氣應,則樂均淸,景長極,黃鍾通,土炭輕而衡仰。夏至陰氣應,則樂均濁,景短極,蕤賓通,土炭重而衡低。進退於先後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狀聞。太史令封上。効則和,否則占。候氣之法,爲室三重,戶閉,塗釁周密,布緹幔。室中以木爲案,每律各一,內庳外高,從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布其內端,案曆而候之。氣至者灰動。其爲氣動者其灰散,人及風所動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唯二至乃候靈臺,用竹律六十。取弘農宜陽縣金門山竹爲管,河內葭莩爲灰。

笛律

律曆中

很詳細說了漢代改曆,不知為何。

十一家曆,太初曆第一。

至元鳳三年,太史令張壽王上書,以爲元年用黃帝調曆,“今陰陽不調,更曆之過”。⋯⋯起三年盡五年。壽王課疏遠。又漢元年不用黃帝調曆,劾壽王逆天地,大不敬。詔勿劾。復候,盡六年,太初曆第一。壽王曆乃太史官殷曆也。壽王再劾不服,竟下吏。

這個《調曆》是什麼,為什麼元年用調曆?「乃太史官殷曆」的判斷大概是根據蔡邕所說「張壽王挾甲寅元以非漢曆」。可為什麼調曆是殷曆?殷曆在漢代一直陰魂不散,安帝延光三年,亶誦請求用甲寅元。靈帝熹平四年,馮光、陳晃上書請求用甲寅元。

作者對世經的評價:

向子歆作三統曆以說春秋,屬辭比事,雖盡精巧,非其實也。

到東漢改曆,和太初曆對比:

先立春一日,則四分之立春日也。

看了下,當時節氣確實四分比三統提前一日。

蔡邕:

今術之不能上通於古,亦猶古術不能下通於今也。

這句話是蔡邕說的,我還以為是錢大昕(?)原創。

又光、晃以考靈耀爲本,二十八宿度數至日所在,錯異不可參校。

也就是說讖緯可能是為了某種目的自造的。

何承天說四分曆三百多年就多出來一天,但漢人只知道立元,這積弊已經很久了。太初曆更疏闊,但楊雄、班固反而說最密。有批評司馬彪說太初就用三統曆。說劉洪的問題在於月行遲疾不能考春秋,楊偉拘泥於一定要使上元同在壬辰,所以五星不精。

魏尚書郎楊偉上表。沒說什麼。可是為何宋書要把景初曆照錄一遍?(晉書的景初曆可能是照錄宋書?)

接下來插進來一大段漢德,為什麼要放在這啊?

何承天元嘉曆上表。冬至日度減了4度;重新測定冬至,差了三日多。合朔都用盈縮,他說「合朔月蝕,不在朔望,亦非曆意也。」他認為真實天象是更好的。

錢樂之、嚴粲檢查後上奏。用月食衝檢日所在,「冬至之日,日並不在斗二十一度少,並在斗十七度半間,悉如承天所上。」

加時食既真實望景初我景初
十一年434七月十六日四更四唱翼十五半軫三軫3.738
十三年436十二月十六日一更三唱牛六半女三女2.997
十四年437十一月十六日丁亥戌之半三更一唱斗二十二半斗二十五斗25.997
十五年438五月十五日帶食而出
十七年440九月十六日子之少二更三唱蝕十五分之十二格氐十三半房二房3.257

「我景初」指的是我用工具計算的景初曆夜半太陽赤道度,算出來的都正確。遺憾的是只記載了景初曆的太陽位置,沒有說算出來的定望時刻。

他們又實測得出了7年的冬至日期,另有3年陰天。結論是「土圭測影,冬至又差三日。今之冬至,乃在斗十四間,又如承天所上。」

  1. 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冬至,其十五日影極長。
  2. 到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其二十六日影極長。
  3. 到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冬至,十八日影極長。
  4. 到十六年十一月二日冬至,其十月二十九日影極長。
  5. 到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冬至,其十日影極長。
  6. 到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二十二日影極長。
  7. 到十九年十一月六日冬至,其三日影極長。

錢樂之認為用定朔有三連大二連小的問題,還是應當依據以往的慣例,日食也可以在晦二。

律曆下

元嘉曆法。⋯⋯

大明六年,祖沖之上表。說何承天曆法到今天的三個錯誤:太陽位置差了三度,冬至日期差了近一日,五星見伏差了四旬。說自己改易有二:

  • 章法:391年144閏
  • 歲差:不滿百年差2度。

設法有三:

  • 子是開端,所以上元起於子對應的虛宿。
  • 應當以甲子歲為上元。
  • 日月五星都從上元合璧,此前景初、元嘉都各自為元。這樣沿襲了古曆傳統。曆法最後一句話:「上元之歲,歲在甲子,天正甲子朔夜半冬至,日月五星,聚于虛度之初,陰陽遲疾,並自此始。」

看來這三條「設法」都是從上元而言,或許祖沖之相處了更簡便的同餘算法?

最後一段大概在說自己非常用心,這些更動是經過了細密的觀測,改閏章雖然有些煩,但是是「數各有分」,天象運行本來如此。

大明曆法⋯⋯

世祖將大明曆法下有司,只有寵臣(恩倖)戴法興回應了,但是戴法興實際上不懂曆法,只知道一些基本的概念。律曆志把戴法興的祖沖之的上奏都錄了一遍,不過看內容,戴法興的應該是從祖沖之上奏輯出來的。

戴法興祖沖之回應
先秦古曆並不可靠,很多是後人偽造,舉了圖讖的殷曆、顓頊曆和史書不符的例子。
日短星昴,戴法興誤解經文。「法興以爲書說四星,皆在衞陽之位,自在巳地,進失向方,退非始見」衛陽是什麼意思?這一段沒懂
反對歲差,經書記載「萬世不易」。如果按照祖沖之的歲差(「沖之以爲唐代冬至日在今宿之左五十許度」),「詩“七月流火”,此夏正建申之時也。“定之方中”,又小雪之節也。若冬至審差,則豳公火流,晷長一尺五寸,楚宮之作,晝漏五十三刻,此詭之甚也。」一尺五寸=夏至(七月中氣處暑前四氣),晝漏五十三刻=寒露(小雪前三氣)也就是說,戴法興的邏輯是把經書上的記錄移50度,來說這樣不符經書,戴法興的邏輯不成立。歲差的問題,根據現在的測量和漢代數據,確實有。如果大火星是昏中、冬至在斗二十一,那麼當在大暑之前,根本不是七月,就像夏小正說的「五月昏,大火中。」(算一下就知道是這樣的)楚宮在九月初,並非小雪。「然則中天之正,當在室之八度。」(室有16度)「臣曆推之,元年立冬後四日,此度昏中,乃自十月之初,又非寒露之日也」元年是什麼元年?大明曆大概在前460立冬後四日昏中室8。
今之壽星(辰),乃周之鶉尾(巳)也。卽時東壁(北),已非玄武(北),軫星(在南方)頓屬蒼龍(東),誣天背經,乃至於此。——似乎是把歲差理解為恆星位置的變化恆星位置是絕對的,「非以日之所在,定其名號也」不能將典制理解為固定不變的,「各據一代所合,以爲簡易之政也。亦猶夏禮未通商典,濩容豈襲韶節,誠天人之道同差,則蓺之興,因代而推移矣。」
祖沖之跟四分曆比起來,斗分每139年就少一天,四分曆的晷影是熹平測的,立冬立春影長不一樣,所以後天二日十二刻,這樣說來冬至也應該提前二日十二刻。現在重新測定晷影,說了下計算方法,大明曆法的回歸年非常精密,推算熹平冬至正好是修正後的時間,「竊謂至密,永為定式。」他的回歸年長度確實是古曆中最精確的幾部。
閏章每7429年就失一閏。所以這就是他的邏輯,把祖沖之和過去比,把不同說出來,過去是對的,所以祖沖之是錯的。想必祖沖之看到這些一定氣壞了。他確實很無語
「借令冬至在虛,則黃道彌遠,東北當爲黃鍾之宮,室壁應屬玄枵之位,虛宿豈得復爲北中乎?」如果冬至太陽在虛,那麼就變成東北方的室壁為子,這樣虛怎麼能在正北方呢?祖沖之這樣使得太陽不停遷移,七政不齊,「不知五行何居,六屬安託。」——沒想出來戴法興的意思所謂次改方移只是他理解錯誤
上元甲子是不必要的,古曆都沒有這樣。我的曆法能符合春秋日食,但是古曆不能合於今
景初元嘉各自為元很方便。景初元嘉是因為「奇偶不協,數無盡同」,不得已而為之
「日有八行,合成一道,月有一道,離爲九行,左交右疾,倍半相違,其一終之理,日數宜同。沖之通周與會周相覺九千四十,其陰陽七十九周有奇,遲疾不及一帀,此則當縮反盈,應損更益」「左交右疾,語甚未分,爲交與疾對?爲舍交卽疾?若舍交卽疾,卽交在平率入曆七日及二十一日是也。値交蝕旣當在盈縮之極,豈得損益,或多或少。若交與疾對,則在交之衝,當爲遲疾之始,豈得入曆或深或淺,倍半相違,新故所同,復摽此句,欲以何明。臣覽曆書,古今略備,至如此說,所未前聞,遠乖舊準,近背天數,求之愚情,竊所深惑。」說他完全不懂曆法

祖沖之討論冬至時刻說「加時在夜半後三十八刻」,就完全是時間概念不是方位概念。

天文志一

前面講宇宙論,和隋書差不多,有王蕃的計算。有一段徐爰反駁王蕃,僅此獨見。

渾儀之制,未詳厥始。王蕃言:

虞書稱「在琁璣玉衡,以齊七政」。則今渾天儀日月五星是也。鄭玄說「動運爲機,持正爲衡,皆以玉爲之。視其行度,觀受禪是非也」。渾儀,羲和氏之舊器,歷代相傳,謂之機衡,其所由來,有原統矣。而斯器設在候臺,史官禁密,學者寡得聞見,穿鑿之徒,不解機衡之意,見有七政之言,因以爲北斗七星,搆造虛文,託之讖緯,史遷、班固,猶尙惑之。鄭玄有贍雅高遠之才,沈靜精妙之思,超然獨見,改正其說,聖人復出,不易斯言矣。

蕃之所云如此。夫候審七曜,當以運行爲體,設器擬𧰼,焉得定其盈縮,推斯而言,未爲通論。設使唐、虞之世,已有渾儀,涉歷三代,以爲定准,後世聿遵,孰敢非革。而三天之儀,紛然莫辯,至揚雄方難蓋通渾。張衡爲太史令,乃鑄銅制範,衡傳云:「其作渾天儀,考步陰陽,最爲詳密。」故知自衡以前,未有斯儀矣。蕃又云:

渾天遭秦之亂,師徒喪絕,而失其文,惟渾天儀尙在候臺。

案旣非舜之琁玉,又不載今儀所造,以緯書爲穿鑿,鄭玄爲博實,偏信無據,未可承用。夫琁玉,貴美之名,機衡,詳細之目,所以先儒以爲北斗七星,天綱運轉,聖人仰觀俯察,以審時變焉。

否定王蕃、鄭玄說的璇璣就是渾天儀,說直到張衡才造了渾天儀。

有一部蓋天的《夏曆》,

劉向五紀說,夏曆以爲列宿日月皆西移,列宿疾而日次之,月最遲。故日與列宿昏俱入西方;後九十一日,是宿在北方;又九十一日,是宿在東方;九十一日,在南方。此明日行遲於列宿也。月生三日,日入而月見西方;至十五日,日入而月見東方;將晦,日未出,乃見東方。以此明月行之遲於日,而皆西行也。
向難之以鴻範傳曰:“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朓,疾也。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側匿,遲不敢進也。星辰西行,史官謂之逆行。”
此三說,夏曆皆違之,迹其意,好異者之所作也。

夏曆的說法也和其他蓋天說一樣,所有星體都是西行,恆星的速度是地球自轉+太陽公轉。渾天則認為地球自轉帶來的恆星西行是逆行,太陽公轉是順行。

種種跡象來看,夏曆好像是漢代實際存在的一部曆法,董巴說說顓頊、堯舜、夏曆都是「建正於孟春」(晉書律曆中)和帝永元十四年,霍融上言,用「夏曆漏刻」,根據黃道去極,二度四分為一刻,用48箭。(隋書天文上)

後來的四篇天文志全都是五星異常。